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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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我校2019年度专项经费项目库及2019-2021年度省中期财政发展规划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8-03-23 10:41   计划财务处

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增强财务预算的科学性、前瞻性,认真做好我校2019年生均事业发展专项经费预算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省属本科高校质量提升工程专项资金、基础条件建设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以及省财政中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实现校内综合财务收支预算与省级财政预算的对接,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8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申报材料和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省财政中期规划编制要求,现就我校2019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和2019-2021年省财政中期发展规划编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和省财政中期发展规划编制须知

1、2019年度项目库申报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7〕73号)规定的办法和程序由各部门、单位申报,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归口部门组织论证,归口部门论证并提出意见。

2、各部门、单位在申报2019年项目库时,要充分研究领会学校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学校“十三五”规划,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将所有工作所需经费考虑在内,既要考充分虑日常工作又要考虑本部门、单位承担的专项工作,将以往年度均有的、维持日常运转的各类校内小专项统一考虑进去,进行充分整合,打包后形成一个专项项目,年度一次性的专项单独申报。在编制2019年校内财务预算时不再接受30万元以上的专项项目申请,凡本次部门、单位未申报,导致未列入2019年事业发展专项等项目的,2019年学校财务预算时不予安排。

2、各部门、单位在申报2019年项目时,项目要做到计划性、可行性,尽量做到精准预算,当年安排的专项资金,当年必须将项目完成,资金必须支付完毕,若因计划不周,实施不力,当年项目未完成或资金未支付,导致专项资金被收回的,学校将追究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扣减下一年度的预算经费。

3、按照省财政中期规划编制要求,专项资金实行三年支出规划管理,每年向前延伸一年,实现滚动管理,以实现预算安排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各部门、单位在申报2019年项目库时,凡需要分期建设和连续建设的项目,除编制2019年的项目外,也要一并考虑本项目2020年和2021年的支出预算。2019年不具备实施条件,但2020年、2021年必须实施的项目,也要一并编制项目预算。

二、项目库的申报及资金安排程序

1、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7〕73号)规定,2019年项目库由各部门、单位申报,报归口部门组织论证并提出意见,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计划财务处。学校召开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和排序。

2、待各类专项经费额度下达后,计划财务处根据当年额度和项目库项目排序及项目的经济分类情况提出列入某类专项经费预算的建议,经过规定的程序后报省财政厅批准。

3、未列入专项经费预算的项目,作为项目库储备,在其他专项资金申报时按照排序从项目库储备中优先予以申报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申报项目须按照提供的格式填写项目论证报告,主要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进度与资金安排及支出测算依据、预期绩效目标等方面进行论证,并结合论证报告书提炼填写项目申报文本(附件2)。

2、请根据项目

经费使用的实际情况按“经济项目编制预算”表中的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支,参考压缩包附件中pdf经济分类科目1、2、3填列。

3、请各申报单位于4月20日前将2019年项目库申报材料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送归口部门。各归口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部门、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并提出安排意见,于4月30日前报送计财处计划科。申报2020年和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项目不需评审论证,项目申报材料可直接送计财处计划科。

申报项目电子稿请发送至:jcc998@126.com

                                    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项目申报.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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