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中 医 药 大 学 文 件
河中医政[2020〕74号
河南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学生返校工作安排,学校将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2020年应届毕业生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返校办理毕业手续期间住宿时间不再计算;延期离校及其他年级的学生按照返校实际时间据实计算;每位学生的在校实际时间由学校学生处、研究生院、后勤服务中心核实无误后,交计划财务处办理住宿费退费手续,具体退费时间通过辅导员通知到学生,住宿费由联合办学单位收取的,由各联合办学单位按照学生具体在校时间参照本通知要求办理退费,教务处、国际合作处负责协调督办。
三、由学校收取住宿费的,所退住宿费直接退还至学生用于划扣学费的银行卡,请毕业生在办理退费前妥善保管划扣学费的银行卡;由联合办学单位收取住宿费的联合办学单位以适当方式办理退费。
四、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
五、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银行卡有变更请及时通过辅导员反馈给计划财务处收费科解决.
如有疑问,请致电:86635086
河南中医药大学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