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专项资金必须在限定期限内执行完毕,逾期未执行的资金,将由财政部门统一收回,且结余结转率作为重要预算分配因素将直接影响我校下年度财政拨款额度。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尽快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形成实际支付。尤其是本年度预算执行率低于30%的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财政厅要求2025年9月30日前必须执行完毕的项目,请安排专人专责推进项目建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如因逾期导致项目资金被收回的,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因资金被收回、预算执行不到位扣减学校下年度财政拨款额度的,学校将核减部门经费。
计划财务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