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豫政办〔2014〕54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15-2017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豫财预(2014)177号)中“省级预算安排形成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年底作为净结余统一收回省级财政总预算”的规定,计划财务处陆续将各项专项资金结余情况发至各部门,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梳理中央及省级财政安排的项目,拟定支付计划,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同时防止突击花钱,严禁擅自变更预算支出用途,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计划财务处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