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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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级2017-2019年财政规划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6-09-05 15:26   计划财务处

学校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2019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豫财预【2016】183号文件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中期财政规划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编制2017-2019年财政规划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基础和前提

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是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基础,各部门要积极适应改革要求,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收集规划期内经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批准实施的规划和政策,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和各类改革政策动向,明确发展目标、投入重点和预期绩效,研究制定职能领域内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作为编制部门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基础和前提。

二、项目申报要求

拟申报项目预计能够符合以下条件:

(1)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项目;

(2)与部门职能高度相关;

(3)属省级财政支出保障和支出范围;

(4)绩效目标明确;

(5)规划期内可实施且有具体分年度资金安排建议;

(6)具有明确项目内容和实施计划并经过评审论证;

(7)已具备开工和实施条件;

(8)能达到专项资金细化要求;

(9)预算年度内可支付完毕。

三、申报专项经费的材料要求

申报省级新增财政规划专项资金项目时需提供“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如项目需购置固定资产则需填报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购置资产参加政府采购的需另填写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明细表。

请将电子文档(标明单位名称)发至信箱:jcc998@126.com,以上材料需在9月9日前提供。

计划财务处

2016年9月5日

附件【附件1: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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