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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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2015-05-27 11:49   计划财务处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豫政办〔2014〕54号)、《河南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教财(2015)101号)中“省级预算安排形成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年底作为净结余统一收回省级财政总预算”的规定,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盘活资金存量,2014年及以前年度财政性资金结转资金要于2015年6月30日前支付70%以上,9月30日前支付完毕。2015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截止2015年12月30日执行率必须达到70%,逾期未支付的,全部收回纳入财政总预算。2015年学校安排的校级专项资金支付时限明确为2015年12月25日。

请各部门、各单位统筹安排,拟定支付计划,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同时防止突击花钱,严禁擅自变更预算支出用途,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计划财务处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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