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财政预算执行要求,2021年度财政专项结转资金需在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完毕,否则将予以收回。因此各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和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提前安排工作,尽可能快地推进资金支付进度,逾期未支付导致资金收回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截至2022年3月15日,需在9月30日前支付完毕的项目明细见附件。
附件1:2022年9月30日到期非科研类专项明细表
附件2: 2022年9月30日到期科研类项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