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部门、单位:
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效【2022】2号)文件要求,需对部分财政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表填报工作(项目名称及主管部门见附件1、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请相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进行填报。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积极落实整改,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届时省财政厅将组织第三方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重点复核绩效自评的全面性、完整性,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复核结果将直接影响下年度预算安排。
由于该项工作需在财政专用网络系统填报,因此需负责填报的老师于3月18日至31日至计划财务处计划科填报,无法进校的老师可致电获取系统内绩效目标设置明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电子版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填报地址:综合大楼BS811
联系电话:86559510(计划财务处计划科)
联系人:杨姗姗 赵媛媛 孙贝
邮 箱:jcc99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