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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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4年财务预算的通知
2023-12-18 14:56  


 

各部门、单位:

为统筹做好财务保障工作,根据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安排,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就编报2024年校内预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高等教育政策和教育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学校“十四五”建设规划和“双一流”创建方案,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在保民生、保运转基础上,大力支持学校内涵建设,全面落实“过紧日子”精神,集中力量办大事,集中财力保重点。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编全编实编细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推动学校 “十四五”发展规划任务和“双一流”创建目标落地落实落细,为实现学校科学高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

二、编报原则

1)依法编制,零基预算;

2)量力而行,统筹兼顾;

3)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

4)注重绩效、公开透明。

三、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学宿费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科研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1. 财政拨款收入由计划财务处根据2024年河南省部门预算编制办法进行编报;

2. 普通本专科生学费收入由教务处提供各年级各大类在校生人数和招就处提供2024年计划招生数,由计划财务处按学费收费标准编报;

3. 研究生学费收入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各类学生人数,由计划财务处根据收费标准编报;

4. 住宿费收入由计划财务处根据学生平均入住率和收费标准编报;

5. 成人教育学生学费收入、学位英语报名费由继续教育学院编报;

6. 国际生学费收入由国际教育学院编报;

7. 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编报;

8. 科研经费收入由计划财务处根据近几年收入情况编报;

9. 房租收入、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由校产经营管理公司编报;

10.风险补偿金奖励收入由学生资助中心编报;

11.马来西亚海外办学学费分成收入由计划财务处(收费中心)测算;

12.水电气暖回收预算由后勤服务中心测算(需按区域提供回收预算明细和测算依据)。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学生资助支出、教学部门运行费、行政部门运行费、后勤保障运行费、专项经费等。

1. 人员经费:由人事处、计划财务处依据人员情况和相关政策标准进行测算;

2. 学生资助支出:校内奖助学金由计划财务处根据上年教育事业收入情况和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测算、风险补偿金支出由学生资助中心进行测算;

3. 教学部门运行费:人事处需按院部提供在职人员数量及职称、职务情况;计划财务处(收费中心)提供各院部上年度学费收入情况;教务处、科技处、中医药科学院提供各院部获得省级、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情况;药学院提供本院实习费预算,教务处提供其他各院部实习费预算。计划财务处汇总以上数据后根据预算分配办法进行测算;

4. 行政部门运行费:人事处需按部门提供在职人员数量及职称、职务情况,计财处根据相关标准进行测算;

5. 后勤保障运行费:包括水电气暖、物业费、劳务派遣、班车运行等(不含零星维修及日常耗材费,该支出需申报专项资金),由后勤服务中心依据实际需求进行测算(需分校区提供水、电、气、暖预算并提供测算依据,物业费、劳务派遣、班车运行等需提供相关合同等支撑材料);

6.专项经费:计划财务处已于20239月前组织了2024年生均拨款专项申报,本次原则上无需再报。如有已通过校级会议决议需要资金重点支持的重要事项,且未能及时申报2024年生均拨款专项的,本次可提交预算申请并提供会议纪要至计划财务处,项目申报书补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上报要求

(一)报送部门:因编制部门预算时部分部门/单位已提供过支撑材料,本次无需再报。需提供材料的有:校产经营管理公司、学生资助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人事处、药学院、教务处、科技处、中医药科学院、需要新增专项的部门/单位(需已通过校级会议决议且提供会议纪要)。材料模板我们将分别发送至相关部门。

(二)报送时间:2023年1222日前。

(三)材料要求: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材料1份。

(四)报送方式:纸质版报送至俊学楼B3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cc998@126.com

(五)联系人:杨姗姗  孙贝(86559510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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